團員請假規定

壹、說明:

為使團內外活動舉辦順利及減少空佔名額卻不出席的不正常狀況,凡本團團員因故不能參加活動時,均須經本團設定的管道請假,以利團行政作業之順利進行。


貳、團活動範圍:

一、一般團集會

二、戶外活動

三、夏令營

四、訓練、考驗營

五、特別團集會

六、團慶活動

七、各級童軍會舉辦,經團部通知參加之活動


參、請假規定:

一、凡欲請假者,須於活動一日前,以口頭、電話或傳真向各分團團長或總團報備,否則以缺席論。

二、凡全年缺席達4次者(若以請假方式,則每請假3次折算缺席1次),即以退團處理,不再寄發任何活動通知,也不另行通知。

三、如遭退團者仍有意參加本團時,則視同新人必須重新申請入團,入團後,以往在團內通過之進程全部註銷,所有進程需從頭做起。


肆、缺席計算規定:

一、凡團集會、戶外活動、夏令營、訓練營、考驗營等活動,未請假不到者,記缺席1次。

二、若由總團或各分團發通知需要回函而未回者,依通知上規定記缺席次數。凡未依通知上要求截紙傳真者及重覆傳真者,計缺點1次,每累計缺點3次折算缺席1次。

三、團慶及特別團集會屬重大活動,未請假不到者,記缺席2次。


伍、特別規定:

一、凡已報名繳費之活動,必須請假之處理方式:

1.已繳費:

A.團內活動:需在活動5天前辦妥請假手續,否則視同放棄權利,不予退費。若在規定時間內辦妥請假手續,則應扣除已發生之費用,於活動結束後退還已繳費用。

B.團外活動:需於費用繳出前辦妥請假手續,否則不予退費。

2.未繳費:

A.團內活動:需在活動5天前辦妥請假手續,否則必須繳交全額費用。若在規定時間內辦妥請假手續,則應繳交已發生之費用。

B.團外活動:若由團部墊款完成報名手續後,則無論請假與否,均必須繳交費用。

二、本項特別規定,同時適用於家庭圈活動。